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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划转后12个月内改变股权结构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Editor's Note: Recently, a number of well-known listed companies have been subject to tax adjustments by tax authorities on the grounds that their equity and asset transfers by book-entry fail to meet the conditions for special tax treatment. According to the disclosed case details, the core challenge from tax authorities focuses on the following: the transferor, which received equity payment in the transfer, transferred the acquired equity to a third party within 12 months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the equity transfer, resulting in a change in the equity structure. Then, does the statutory condition for special tax treatment on equity and asset transfer by book-entry include the continuity of shareholder interest principle? Will the transfer of the acquired equity by the transferor within 12 months after the transfer disqualify the restructuring transaction from special tax treatment? The author conducts an analysis based on a typical case.2026年4月8日 16:46844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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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被“直接降为D级”的原因和影响是什么?如何快速修复?
编者按:近期,我们接到一些企业关于纳税信用的咨询,企业收到电子税务局弹出的系统提示,被告知纳税信用被判定直接降为D级。企业的纳税信用为何会被直接降为D级,降为D级后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这个纳税信息会不会被公示或公开查询?如何能够快速修复纳税信用?本文对这些问题作出分析。2026年4月3日 17:04979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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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解释下罪名分流加速,应纳税义务范围内虚抵进项税额构成逃税罪
编者按:自两高涉税司法解释施行以来,因该解释对虚开犯罪圈的限缩,涉税犯罪案件的司法裁判格局正经历调整,罪名分流趋势日益显著。本文以该解释施行后至2025年底的公开裁判文书数据为基础,结合最高法典型案例、法官培训教材、《刑事审判参考》及辩护实务经验,对逃税罪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最新裁判趋势进行梳理分析,并总结针对性辩护策略要点,以期提供实务参考。2026年4月1日 16:46768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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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履行行政责任后能否不追究刑事责任
编者按:《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虚开发票罪,长期以来都被认为主要用于评价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不具有抵扣功能发票的行为,且该罪属于行为犯,达到入罪金额即可追究刑事责任,这一问题在过去基本不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发布后,很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因虚增进项税额未超过应纳税义务范围,从而被认定为不具备骗抵税款的目的,属于“虚抵进项税额”的逃税行为,并有机会适用行政前置程序,在履行补缴税款、滞纳金、缴纳罚款等行政责任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就使得虚开专票和虚开普票的罪责产生了一定割裂:前者的社会危害性通常更大,但有条件通过履行行政责任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后者的社会危害性通常更小,但即便履行行政责任也不影响构罪。对这一问题应当如何协调处理,笔者试用当然解释方法加以分析,以供读者参考。2026年3月27日 17:51747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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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运某滴网络货运平台虚开案会是另一个沈氏省心吗?
编者按: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集中曝光的3起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中,陕西运某滴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引发关注。官方披露的有限信息勾勒出空壳公司虚开的特征,但对于一家曾依法取得网络货运资质的平台企业,其运营是否完全脱离真实业务,有待审慎审视。在两高司法解释限缩虚开犯罪、强调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当下,运某滴案的司法定性走向,不仅关乎涉案企业及数百家下游受票企业的命运,更将对网络货运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呼吁理性看待“开票经济”,应审慎区分真实业务与违规操作,为新兴业态留足规范发展的空间。2026年3月18日 17:07640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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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给“假自营、真代理”带来何种影响?
编者按:在《新出口退(免)税规则下,单证备案不合规的法律后果》一文中,我们结合新规,对单证备案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本文拟结合两高涉税司法解释、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规则,对“假自营、真代理”相关规定追本溯源,分析新规下,对其产生的影响,以供读者参考。2026年3月16日 17:17846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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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逃税罪、虚开发票罪的关系和边界
编者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发布距今已经两年,在两年的时间里,最高人民法院更新了《全国法官培训统编教材》,发布了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典型案例,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明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抵进项税额”行为性质的建议作出了《答复》,刑四庭法官还撰写了对新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全国各地司法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环节,充分贯彻新司法解释的精神,转变对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定罪标准,尤其是充分厘清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逃税罪的边界,形成了一套顶层立法设计、学术理论和司法实践相互交织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识别体系,对保障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适用、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笔者试归纳总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逃税罪、虚开发票罪的关系和边界,以供读者参考。2026年3月16日 14:04832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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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地方税、消费税、税费优惠三项税收改革动向解读
编者按: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围绕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明确了多项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其中,规范招商引资涉税行为、健全地方税体系、优化消费税改革三大涉税要点,既衔接过往监管导向,又明确2026年税收征管与改革方向,对地方政府、市场主体的涉税行为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本文结合政策背景与监管动态,对三大涉税要点进行解读,为企业提供实务应对参考。2026年3月9日 17:0110816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