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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来了!灵活用工行业或面临“洗牌”?
编者按:6月20日国务院《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公布施行,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了明确定义,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及“其他为网络交易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营利性服务的组织”均纳入其中,尤其是后者范围更加宽泛。但是,一些新兴业态究竟是否属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仍存有争议。而6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5号)、《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6号),第15号公告明确列举7类企业属于“互联网平台企业”范围,争议尘埃落定。其中,灵活用工平台赫然在列。第15号公告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的范围、内容、时间、方式及未按规定报送的处理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16号公告则主要针对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或服务收入等场景,优化劳务报酬所得个税预扣预缴方式、细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相关规定。在此背景下,灵活用工平台正面临着深刻变动,行业或面临“洗牌”。128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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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运输资料不实,大宗商贸企业爆发多起虚开、偷税案件
编者按:在再生资源、煤炭等大宗商贸领域,公路运输是主要的运输方式之一,因而运输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购销业务真实性的认定起到重要作用。实践中,因购销业务中运输资料与真实业务不符,导致大量案件中企业业务真实性被否定进而被定性为虚开或偷税。那么,企业应当如何实现运输资料形式与实质的合规,本文将结合案例进行简要分析。112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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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涉税中介违法筹划被查面临严峻法律风险
编者按:近期,多地税局查处多起涉税中介违法筹划案件。公开信息显示,涉税中介采取隐匿收入、虚开发票等违法方式进行税务筹划,被处以高额罚款。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24年《中国税务年度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加强对涉税中介违法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由此可见,国家对涉税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监管力度丝毫未减。因此,对于该行业的从业人员而言,其亟需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税务合规。基于此,本文将结合部分案例,分析涉税中介所面临的涉税风险。160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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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税企双方应敢于步入破产依法核销死欠
编者按:本文以温州市税务局申请A公司破产清算案为切入点,剖析欠税执行困局中的税企矛盾,并进一步探讨破产程序中税款核销的规则与价值,旨在为企业和税务机关提供应对税务困境的实操思路与方法,推动市场主体良性退出与资源优化配置。184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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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协同治税下,耕地占用税涉税风险需重视
编者按:耕地占用税系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税。作为“小税种”,实践中不少企业忽视了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亦或是未准确界定计税依据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引发补税、加收滞纳金甚至是定性偷税的风险。本文基于目前耕地占用税的监管态势,解析常见的耕地占用税涉税风险,提示应重点关注的耕地占用税事项,供读者参考。172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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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前应否保障纳税人陈述申辩权
编者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中明确提出在实施执法行为时要向当事人告知权利义务等各项内容。
基于此,税务机关在实施责令限期整改等执法行为时,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是否应当保障纳税人所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益?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151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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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最新案例揭示自然人股权转让的税务要点
编者按:近年来,受市场波动、企业战略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的自然人股东选择转让股权退出。然而,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权原值的确认、转让收入的核算等问题在不同情形下存在差异,加之各地税务机关对特殊情形的执行口径不一,导致部分股东适用政策产生偏差,进而补缴税款、滞纳金乃至被定性为偷税。本文结合三起最新案例,分析股权转让过程中自然人股东需关注的核心要点,以及涉税争议发生后可采取的申辩方向。210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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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虚开发票又不能补开换开如何争取税前扣除?
编者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确立了不合规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基本原则,同时规定了两种救济途径,一是补开、换开外部合规凭证,二是因特殊原因不能补开、换开的,提供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企业在有真实业务支出的情况下,取得虚开发票,又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的,应如何理解和适用28号公告第十四条,争取税前扣除?基于此,本案拟结合一起案例,对该条款作出分析,供类案企业参考。1499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