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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运输企业被指控虚开专票1.1亿,法院判决不构成虚开犯罪!
由于我国公路运输主要由个体运力从事,这一现状导致了煤炭购销业务中发生的运输成本无法取得足额的抵扣发票,长此以往,煤炭贸易企业、用煤企业无法承担由此带来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负担。为了解决上述情形所带来的发票问题, 多数煤炭贸易企业、用煤企业选择通过第三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引发虚开风险。近日,由华税律师代理的一起煤炭运输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结案,该案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当事人虚开价税合计金额1.1亿元,并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当事人提起公诉,当事人面临着十年以上的刑罚。华税律师在公诉机关移送法院审理后介入本案,为本案提供一审辩护服务。经过与法院的多次沟通,通过对煤炭运输业务的行业特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及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煤炭运输案件交易实质等多方面阐述辩护观点,最终法院接受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改判被告人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第一被告人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本案的裁判是对虚开犯罪构成要件的又一次司法实践良性探索,其结果对于煤炭行业正在审理的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78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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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落网,追缴四百亿!内蒙古煤炭领域涉税犯罪圈曝光
2021年5月26日,内蒙古党委和政府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涉煤腐败案件的集中查处进行了总结。涉煤腐败倒查20年,一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受理涉煤问题案件近4000件,抓获涉煤刑事犯罪人员近1000人,累计追缴损失超400亿元。本次专项行动中,重点整治违规违法获取、倒卖煤炭资源,违规违法配置煤炭资源的问题,在查处官员贪腐过程中非法采矿行为频繁曝光,进而挖掘出煤炭企业逃税、虚开案件,煤炭企业涉税的刑事风险受牵连而全面爆发。在“贪腐——非法采矿——逃税——虚开”的犯罪圈中,煤炭企业涉税刑事风险如何防控、应对?本文将就此提出相关建议,供煤炭企业参考。335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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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虚开7441万无一人被判实刑,解读虚开的五大辩护策略
煤炭行业是涉税风险的高发地带。过去,因小煤窑非法采煤泛滥,开采的煤炭无法通过正常渠道销售,采购煤炭的企业多通过第三方代开发票。近年来,随着去产能、加快能源转型、促进环境保护等政策深入推进,各地纷纷开始对煤炭产能进行管控,用煤企业采购过量开采的煤炭,也需寻找第三方开具发票。用票需求催生了开票产业,一些国有煤炭购销企业的高层出于虚增业绩等目的,利用国企资质从事代开发票行为,引发了虚开风险。287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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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关联交易价格偏低,税局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3亿余元
关联交易的涉税问题向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复杂性一方面体现在国家的规定不够明确,实践中容易产生不同的理解,导致涉税争议的发生;另一方面体现在地方税务机关税收执法过程中,各地执行口径不一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而基于关联企业间复杂的交易情形,是否应当调整以及如何调整成了企业十分关心的问题。本文将以一个真实案例引入,分析关联企业交易的纳税调整问题。303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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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新政”走“老路”?废旧物资行业困境依旧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新政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而一个多月以来,各地落地实施情况不一,用废企业反映问题居多,根据华税的深入了解与观察,新政仍未彻底将废旧物资行业带出困境。383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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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嵌套合伙持股平台拆除面临的三大涉税风险及五大应对建议
随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生效,以合伙企业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份额等权益性资产的税收优势不在,很多投资人开始拆除合伙投资架构,回归自然人直接持股的原始状态。然而,投资架构的拆除同样会产生高额税负,此外,即便合伙企业注销,在注销前发生的各类交易仍可能受到追溯调整。近日,某地税务局公开一起多层嵌套合伙企业注销,合伙人被追缴税款的案例,本文将结合此案例,分析合伙投资架构拆除的涉税风险。412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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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还原个税执行口径不一,隐名股东显名化应关注涉税风险
股权代持是目前资本市场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持股模式,根据《民法典》、《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代持股这一模式已经为法律所认可。然而,税法对于代持股的税收问题目前尚无系统规定,尤其是对于代持股还原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实践中还存在较多争议。本文将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以及IPO案例,对还原代持股面临的涉税风险提出三点建议,以供读者参考。350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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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17家能源企业涉嫌虚开被移送司法机关,下游受票企业如何防范税务行政、刑事风险?
近日,山西省十七家能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查,累计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额约18亿元,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税务机关已经对其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此事或将引发数百家受票企业大规模协查,潜在的行政风险、刑事风险向现实转化。那么,受票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启动检查程序或者公安机关收到案件线索刑事立案后,受票企业该如何应对?4635人浏览